

網民“立二拆四”、“秦火火”的微博頁面截圖。
原標題:北京警方刑拘兩名涉嫌造謠傳謠網民
南都訊傅政華履新公安部副部長后第一把火燒向有組織制造傳播網絡謠言的犯罪活動。昨天,北京警方根據公安部部署,刑拘兩名涉嫌制謠傳謠的網民“秦火火”和“立二拆四”。
日前,北京警方根據公安部部署,結合群眾舉報,查處一個涉嫌在互聯網蓄意制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擾亂網絡秩序、非法獲取經濟利益的網絡推手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爾瑪公司”)。
曾在網絡上影響較大的秦志暉(網名“秦火火”)、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2名成員目前已被北京警方控制。目前,秦志暉、楊秀宇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網絡推手公司散布2億元賠償動車事故外籍旅客謠言
據北京警方介紹,不久前,一則嚴重詆毀雷鋒形象的信息被網名“秦火火”的人發(fā)布在互聯網上并迅速傳播,引發(fā)大量網民對“秦火火”不滿,許多網民向北京公安機關報警,要求徹查詆毀雷鋒形象的謠言制造者。北京警方通過偵查,發(fā)現一個以“秦火火”、“立二拆四”為首,涉嫌專門通過互聯網策劃制造網絡事件,蓄意制造傳播謠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惡意侵害他人名譽,嚴重擾亂網絡秩序并非法牟取暴利的爾瑪公司。
目前,警方初步查明,秦志暉,男,30歲,湖南省衡南縣香花村人,高中畢業(yè),曾是爾瑪公司員工。楊秀宇,男,40歲,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區(qū)七道江鎮(zhèn)人,系爾瑪公司創(chuàng)辦人,其余涉案人員均為其公司員工。
警方在調查中發(fā)現,為提高網絡知名度和影響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楊等人先后策劃、制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吸引粉絲,使自己迅速成為網絡名人。如“7.23”動車事故發(fā)生后,故意編造、散布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2個小時就被轉發(fā)1.2萬次,挑動民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編造雷鋒生活奢侈情節(jié),污稱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國家制造的;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編造了一些地方公務員被要求必須向紅十字會捐款的謠言,惡意攻擊中國的救援制度;捏造全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并將著名軍事專家、資深媒體記者、社會名人和一些普通群眾等作為攻擊對象,無中生有編造故事,惡意造謠抹黑中傷。
造謠張海迪是日本國籍為逼她出來說話
南都記者發(fā)現,昨天,“秦火火”和“立二拆四”新浪微博賬號依舊存在,秦火火現名江淮秦火火,之前還有中華、華夏、中國等多個“秦火火”賬號,均因發(fā)布謠言被封號,現名江淮秦火火,共計有粉絲1.3萬多?!傲⒍鹚摹蔽⒉┈F有粉絲54萬多,楊秀宇在微博上自稱爾瑪互動營銷創(chuàng)始人、執(zhí)行董事。
秦、楊二人公開宣稱:網絡炒作必須要“忽悠”網民,使他們覺得自己是“社會不公”的審判者,只有反社會、反體制,才能渲泄對現實不滿情緒。
北京警方介紹,他們不惜一次次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制造傳播各種謠言,擾亂網絡秩序,甚至使用淫穢手段對多位欲出名女孩進行色情包裝,“中國第一無底限”暴露車模、“干爹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等均是他們“引以為豪”的“杰作”,他們的行為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污染了網絡環(huán)境,造成惡劣影響。有網民稱其為“水軍首領”,并送其名為“謠翻中國”。
據“秦火火”交代,他發(fā)的很多微博都是編造的,目的就是想制造熱鬧,讓微博多一些粉絲。而編造張海迪是殘疾人還能開車,和張是日本國籍的謠言,就是很好奇,想逼張海迪出來說話。
而關于雷鋒一身衣服等需要90元錢而十分奢侈的謠言,秦火火說,目的就是想發(fā)出來討論一下,很好玩。
熟能生巧,熟悉微博寫作規(guī)律
據訊問秦火火的北京預審總隊預審民警介紹,“秦火火”這樣做的目的,是想“快速成名,以使出版社來找他出書”。自2011年7月至現在,秦火火共發(fā)布帶有煽動性、炒作類的微博3000多條,其中有自編的,也有轉發(fā)時夸大事實、添油加醋的。
“其實,秦火火的謠言很低級,比如在動車的賠償問題上,他直接在賠償數額上加一二千萬元,以為這樣可以抓人眼球?!本浇榻B,“秦火火”還熟悉微博的寫作規(guī)律,經常大量使用肯定性的質疑這樣的語言,或者直接問“你為什么不承認,你就應該承認”等,逼對方出來辟謠。
民警介紹,從現在來看,“秦火火”等人有一定的組織性。但“秦火火”首先是滿足自己的虛榮,希望有人捧他,網上有人稱他“謠翻中國”,他也覺得很有成就感。
“秦火火”只有高中文化,民警預審時,為了證明他能夠寫微博,警方專門讓他現場寫了一篇微博“我們一看就有網絡語言的特點,雖然他只有高中文化,但熟能生巧。”預審民警說。
當事人回應
羅援:說我對越作戰(zhàn)時臨陣脫逃是造謠
今年2月,中國戰(zhàn)略文化促進會常務副會長、少將羅援開通微博后,@東土秦火火曾質疑羅援的少將軍銜,并造謠羅援在1979年底對越自衛(wèi)反擊戰(zhàn)前夕,突然從云南調回北京,是“臨陣脫逃的戰(zhàn)場逃兵”。
羅援對此回應,1972- 1973年,他曾到老撾前線參加了援老抗美作戰(zhàn),1978年1月因中央決定加強“文革”期間被裁掉的軍事院校而被調回北京,到1979年2月17日,中越自衛(wèi)反擊作戰(zhàn)正式打響時已經有了一年多時間,不可能有臨陣脫逃一說。而且,在他一聽到有對越作戰(zhàn)的消息,馬上寫了決心書,要求回原部隊,但是未得到批準。
但是,隨后,@東土秦火火再次造謠羅援親屬進入一家外企之后,該公司陸續(xù)在中國接到大項目。
今年7月,羅援作為嘉賓參加中國記協新聞茶座時,曾談及網友對他的質疑。羅援說,微博是民眾之間進行互動、交流看法的一個平臺。但是,微博應該有底線,這個底線就是要遵守國家憲法,不能造謠、誣陷,更不能攻擊我們的社會體制和我們的黨。
公安部:將推動出臺打擊網絡謠言的司法解釋
據辦案民警介紹,秦、楊等人組成網絡推手團隊,伙同少數所謂“意見領袖”、組織網絡“水軍”長期在網上制作事端,并且長期在網上搬弄是非、顛倒黑白,攫取利益、為所欲為,嚴重擾亂了網絡秩序,已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其組織嚴密、目的明確、手段惡劣、獲利巨大,是一個典型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網絡犯罪組織。
北京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網絡空間是公共場所,網絡社會是法治社會,網民必須遵法守法,不得破壞網絡社會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對于利用互聯網制造、傳播謠言,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打擊,依法懲處。同時,希望廣大網民在網絡活動中要堅守法律法規(guī)底線,堅決抵制、積極舉報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行為,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環(huán)境和社會秩序。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任何人在網絡上的言行都要負責任,為了凈化網絡環(huán)境,公安部還將推動打擊網絡謠言的司法解釋出臺。
專家說法
制止網絡謠言最好方法是創(chuàng)建網絡法治環(huán)境
昨天,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張嚴方副教授對南都記者介紹,網民們在網絡中的發(fā)言,和現實生活中一樣,必須以合法真實為基礎。如果在現實生活中不能說的,在網絡上能說,會造成很大的混亂。
中國人民大學網絡法研究所副所長朱巍表示,在世界范圍內,網絡表達也有界限,不是任何言論都是自由沒有限制的———比如,不得危害他人合法權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衛(wèi)生道德的界限,如果越界,就要受到現實中相關法律的制裁,需要承擔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在內的法律責任。我國目前涉及到網絡法律的規(guī)定共有100多部,法律規(guī)定非常周密。
朱巍認為,謠言的網絡傳播與傳統(tǒng)傳播方式相比,具有幾何發(fā)散性、不可逆性等特點。很多有害信息傳播出去之后,即便是發(fā)言人自己也控制不了,即使刪除了相關言論,其他網民也可能留有截圖,可用于再次傳播,容易造成危害社會的大面積危害。朱巍透露,自己參加過的一個課題組曾對2012年之后的重大謠言進行過統(tǒng)計,發(fā)現其均源于網絡。
朱巍介紹,國家正在推行網絡真實身份認證制度,網民需要對自己的話負責,網絡不是法律的無疆地帶。特別是一些粉絲眾多的網絡名人或公共平臺,一旦出了假消息,影響極大,他們的表達較之一般人應負有更謹慎的義務。
朱巍表示,國家對于一些危害嚴重的網絡謠言進行規(guī)制很有必要。他認為,謠言止于智者的定律不適用于網絡。根據網絡特點,網民具有一定的獵奇心態(tài),喜歡并且樂意傳播一些吸引眼球的消息。僅依靠少數的“智者”,恐怕無法有效地阻止網絡謠言的傳播。
朱巍說,制止網絡謠言最好的方法,是建立網絡法治環(huán)境,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網絡規(guī)則最好由道德而不是法律來對其進行制約,最好由自律而非他律來規(guī)制。在現實情況中,對一些危害較大的傳播網絡謠言的個案進行法律制裁,有利于全民法制精神和法制網絡共識的形成,也為下一步的網絡整治奠定基礎。
張嚴方則認為,在對敏感和危害較大網絡謠言事件進行查證及處罰之后,必須說明相關的處理理由,防止誤傷,防止對網絡表達自由造成影響。但現在查處的一些敏感案件,已經挑戰(zhàn)了有關法律的底線和社會傳統(tǒng)價值觀,危及了社會的門面,這個底線不能突破。